“赫章班”里的产教融合新路******
【记者手记】
光明日报记者 吕 慎 陈冠合
“‘赫章班’是我人生的重要转折点,让我拥有了这样一份收入稳定、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如今已是贵阳一家电梯运营公司片区维修和技术支持负责人的陈虎,仍对母校满怀感激之情。
出生在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一个贫困家庭的陈虎,在初中毕业后走到了人生的十字路口:哥哥刚考上大学,如果自己继续读高中,无疑会增加家庭负担;如果选择职业教育,又对未来的发展前景不确定。“当时,学校老师向我们承诺,订单制培养的就业率是100%,让我最终下了决心。”他说道。
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巩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实训室学习汽车修理技术。新华社发
2017年,陈虎进入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赫章班”学习。这个以生源地贫困县命名的精准脱贫免费班级,不仅免除了他所有的学杂费,还与各电梯运营维护公司签订协议,进行校企联合培养。“‘赫章班’的学生专业基础扎实、上手也快,所以很快都在企业站稳了脚跟。”陈虎说,现在自己的月平均收入可达1万多元。
近年来,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不断实现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在人才培养领域的新突破,先后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40余家行业领军企业、区域龙头骨干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其中深度合作企业16家,校企合作专业覆盖率为100%。
据统计,在整个清镇职教城,已有200余家贵州省内外企业通过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合作共建等方式与职教院校开展校企合作,通过引企入校、引校进企,企校合一、人员同训、设备共享等方式,推动产教融合迈向更深处。
“清镇的李子白兰地、兴仁的薏仁米茶、剑河的食用菌……这些都是产教融合的成果。”在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粮油食品工程系党总支书记刘丰如数家珍地展示各类产品。他介绍,学院不仅在设置课程、实习实训、评价考核上与企业深度合作,同时通过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方式开设企业专班,2020年以来,已累计培训粮油仓储管理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等400余人次。
刘丰表示,学院将继续围绕服务贵州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使产教融合更加贴近人才培养、产品研发、产业孵化和服务产业发展实际,培育更多具有“三农”情怀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7日 07版)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