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黑龙江东北部、吉林东部、新疆北部和南疆盆地西部山区、西藏东南部、青海南部、川西高原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小雪或雨夹雪;黄淮南部、江淮大部、江汉大部、西南地区东部、江南、华南、台湾岛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雨,其中,江西中南部、福建东南部和西北部、广西东部、广东西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大雨。
后天,内蒙古中部、吉林东部、新疆北部和南疆盆地西部山区、西藏南部和东部、青海南部、川西高原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雪或雨夹雪;西藏东南部、西南地区东部、江淮、江汉大部、江南、华南大部、台湾岛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雨,其中,湖南南部、广西东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大雨。
目前,南方地区正在经历今年以来时间最长的一轮连阴雨天气过程,未来十天,江汉、江淮、江南、华南及贵州、西藏东南部等大部地区累计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4~7成,局地甚至偏多1倍以上;贵州、广西、湖南、江西中部、浙江西南部、福建北部等地雨水几乎“天天见”,当地公众需关注连阴雨天气对交通出行、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
回暖!华北黄淮等地最高气温将超10℃ 南方多地昼夜温差缩小
受冷空气南下影响,昨天,南方大部气温继续下降,江南不少地方最高气温降至个位数,湿冷感明显,而长江以北地区已经开启升温步伐。
今天开始,中东部气温以回升为主,预计本周末至下周初,最高气温10℃线将北抬至河北中部至北京一带,西北地区东部、华北中南部、黄淮地区最高气温将超过10℃。不过6日后还将有冷空气活动,届时北方各地气温会再有波动。
在南方,各地气温今起虽陆续回升,但在雨水的“打压”下,气温回升乏力,昼夜温差明显缩小,像是长沙,今天最高气温5℃、最低气温3℃,全天气温低迷,湿冷持续,当地居民需注意保暖。(中国天气网)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