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杭州西溪湿地游客络绎不绝。 西溪湿地 供图
力促消费
消费是稳定经济发展的“压舱石”。春节假期,供需两旺的消费市场喜迎“开门红”,为消费信心的稳步回升与经济活力的持续迸发开了好头。
趁热打铁,消费在多个省份的“一号文件”中被列为全年重点任务。
2022年GDP迈上12万亿新台阶的江苏省,在《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出涉12个方面共42条政策措施,旨在提振发展信心,推动经济运行率先好转。
着力恢复和提振消费,对于江苏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意义重大。江苏省商务厅副厅长周晓阳介绍,江苏将从供需两端协同发力,供给端重点是加快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促进供需良性互动;需求端重点是提升消费促进活动的带动效应,持续释放消费潜力。
基于此,江苏明确着力恢复和提振消费,除了大力促进文旅企业恢复发展、创新发展,还重点提出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等促消费活动,以及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同样给新能源汽车市场吃下“定心丸”的还有上海。《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共推出十项行动32条政策措施。其中提出,对个人消费者今年6月底前置换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万元财政补贴,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支付额10%、最高1000元一次性补贴。
同时,上海还将通过购物节、文化节、艺术季、会展行业等消费场景多管齐下,全面恢复和提振消费。
东北经济第一省辽宁同样重视对消费场景的打造,在《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中,提出着力打造消费新场景、加大对县域商业和重点商贸流通市场主体支持力度等多项措施,多元化的消费补贴、丰富多彩的促消费活动也已提上日程。
图为深圳市高质量发展大会暨2023年首批重大项目开工仪式现场。 何龙 摄力扩投资
“从近年稳增长工作实践看,扩大有效投资始终在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阮青表示,2023年上海将继续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优化供给结构的重要手段。
在扩大有效投资方面,上海将开展全球招商引资活动,举办“潮涌浦江”系列投资推介活动、上海全球投资促进大会和上海城市推介大会,组织专业化招商团队赴海外精准开展专题招商推介活动。
辽宁提出加大引进外资支持力度。对新设5000万美元以上、增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优质外商投资项目,按实际到位外资额不高于2%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江苏的“一号文件”则指出,要加大对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可由地方政府根据职责权限作出承诺,制定并试行用地承诺制,在地方政府承诺兑现排污总量指标来源、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下,可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
图为郑州某商品房销售中心展示的楼房沙盘。(资料图) 韩章云 摄力稳楼市
“房地产仍是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岁末年初,这一论断多次在重要场合被提及,引起市场极大振奋。各地也把提振住房消费纳入到新一年经济发展框架之中。
江苏从个税、公积金、动迁安置、价格备案等角度落实了购房需求提振的支持,将2022年的房地产政策持续向下渗透落地。“调整优化限制性政策和土地出让政策”等表述也让人期待接下来的更多政策的推出。
辽宁则鼓励二手房交易和新建商品房销售享受同等补贴支持政策,且提出了二手房“带押过户”等具体措施。
上海除了明确支持合理住房消费、满足房企融资需求外,还提出了启动1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
“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对于房地产的基调有所调整,稳增长、促内需的权重上升了,可以说政策扶持的力度超出预期。”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基于此,各地借着政策红利的东风,既可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实现经济发展目标。
2月1日,市民游客经过北京市中轴线上的鼓楼的南侧过街人行横道。 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力保民生
北京和河北则将“一号文件”聚焦到民生。北京市发布的《北京市2023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涉及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共33项,包括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等八个方面。
其中提出的今年将新增中小学学位2万个、优化90条信号灯绿波带、建设100公里森林步道等内容引发关注。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河北省2023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在全省继续实施民生工程,包括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816个,建设改造农村公路7000公里,其中“对接路”330公里等。
梳理发现,不少地方的“一号文件”也深刻体现了当地的“重要特色”。
例如,作为畜牧大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2023年1号文件——《支持生猪、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出生猪和家禽产业是吉林省畜牧业的重要支柱产业,猪肉和禽蛋是居民“菜篮子”的重要消费品。文件就鼓励和支持生猪、家禽产业提出多项具体措施。
能源大省山西则发布《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这也是自2009年起,山西省政府连续15年以“一号文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完)
一题而三命意的《伶官传序》****** 作者:詹丹 欧阳修的史论名篇《五代史伶官传序》分别在中开头、中间和结尾,出现了三处观点句,即: 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夫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对此,虽然有人曾提出哪一处是中心句的疑问,但也有不少学者把三处观点作了归并处理。如流行甚广的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有关这篇作品的题解,就把三处观点整合在一起加以论述道: 这篇文章是把“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作为教训,说明“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指出一个王朝的兴亡主要决定于人事,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其进步意义。 而陈必祥在《欧阳修散文选集》题解中论及此文时,把第一处观点句称为“全文的主旨”,把第二处称为“结论”,又把第三处称为揭示“带有更普遍意义的教训”,是“扩大和深化了主题”。只不过用换一种说法,依然对三处观点句作了归并处理。 不过,吴小如在1980年代论及该文的主题时,一方面归并处理了三处观点,但更重要的,他还有着深入一步的看法: 这篇文章的主题归纳起来不外这三层意思:首先是盛衰治乱兴亡之理,由于人事而未必由于“天命”,这是一篇的主干。其次,所谓“人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和“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虽然吴小如在提出主题的三层意思的同时,对内部关系做出了逻辑分析,认为第一处观点句“人事”是主干,后两处是“人事”的具体表现,大致体现出“总-分-分”这样的逻辑关系。但我的看法稍有不同。 从逻辑分类看,后两处的观点,确实都属于“人事”的范畴。但从观点的抽象到具体的递进程度或者说从“人事”的普遍性到特殊性看,其间的关系又是步步深入的。 由于第一处提出的观点“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中的“人事”毕竟没有具体内涵,所以这是在一个宏观角度,提出了与“天命”相对的观点,来构成盛衰之理的具体内涵。也就是说,相对于纷繁复杂的“人事”来说,这个概念本身是抽象而又空洞的,只是当作为与“天命”对等的一个概念,把传统的认同“天命”的观念也向“人事”有所转向,才有其具体的针对性。 也正因为“人事”概念本身的抽象和空洞,所以它反倒像虚位以待的框架,可以容纳丰富的内容。其实,庄宗之所以失天下的原因本来就复杂,《旧五代史》在庄宗本纪最后评价说: 然得之孔劳,失之何速?岂不以骄于骤胜,逸于居安,忘栉沫之艰难,狥色禽之荒乐。外则伶人乱政,内则牝鸡司晨。靳吝货财,激六师之愤怨;征搜舆赋,竭万姓之脂膏。大臣无罪以获诛,众口吞声而避祸。夫有一于此,未或不亡,矧咸有之,不亡何待! 其罗列出的林林总总,所谓“咸有之”,正说明了这一点。当然“伶官传序”似乎更突出其重点,所以在林林总总的“人事”中,强调了人的行为上的“忧劳”和“逸豫”这一组概念对比。这样就把抽象的宏观的“人事”递进到相对具体的中观层面。这当然是有庄宗的具体行为可以呼应的,这里且举一事为例。 《新五代史》有记录说: 同光三年夏,霖雨不止,大水害民田,民多流死。庄宗患宫中暑湿不可居,思得高楼避暑。宦官进曰:“臣见长安全盛时,大明、兴庆宫楼阁百数。今大内不及故时卿相家。”庄宗曰:“吾富有天下,岂不能作一楼?”乃遣宫苑使王允平营之。宦者曰“郭崇韬眉头不伸,常为租庸惜财用,陛下虽欲有作,其可得乎?”庄宗乃使人问崇韬曰:“昔吾与梁对垒于河上,虽祁寒盛暑,被甲跨马,不以为劳。今居深宫,荫广厦,不胜其热,何也?”崇韬对曰:“陛下昔以天下为心,今以一身为意,艰难逸豫,为虑不同,其势自然也。愿陛下无忘创业之难,常如河上,则可使繁暑坐变清凉。”庄宗默然。终遣允平起楼,崇韬果切谏。宦官曰:“崇韬之第,无异皇居,安知陛下之热!”由是谗间愈入。 在这里,身为一国之主不顾民间疾苦而只想着自己安乐,庄宗过往忧劳与当下逸豫的鲜明对比,成为一种身体的真切感受,而不听忠臣进谏、尽受小人蛊惑,常常又是关联在一起的。《资治通鉴》也记录了这一史事,胡三省加注感叹说:“郭崇韬之言,其指明居养之移人,可谓婉切,其如帝不听何!” 此外,观点句中,“兴国”和“亡身”对举,“国”和“身”还有互文足义的意思,所以文章最后提出庄宗“身死国灭”,就有了词语肌理上前后呼应的连贯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庄宗后来的“逸豫”事例斑斑可举,但文章从《尚书》中的“满招损谦受益”引出该文的观点句“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还是说明这种现象具有相当普遍性。这样,把这种虽然具体但依然普遍的观点,推进到庄宗个人境遇的特殊性,也就是作为“序”而指向“伶官传”的特殊性,所谓“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这是呈现第三处观点句的意义所在。相对第一处的宏观和第二处的中观来说,这第三处的观点句,就是微观了(尽管结尾的“岂独伶人也哉”一句,显示了作者也努力要把这种特殊的微观回扣到普遍性中)。 在以“宏观”“中观”和“微观”理解三处观点句的递进关系时,我们都是以“人事”为立论前提的。在这过程中,作者所谓的“虽曰天命”一句,似乎被抛到了一边。我们固然可以说,作者强调了人事的重要性的同时,并没有完全否认“天命”的存在,但其向下文延伸的肌理性关系,似乎已经被我们无视。我们没有意识到,在其论述的递进过程中,那种似乎已经隐身的“天命”意识,其实际内涵已悄然发生了改变。 许多人在强调第二处观点句时,无意中遗漏了“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的后一句“自然之理也。”而这似乎从“人事”中逸出的,这不能被主观世界完全掌控的普遍性、规律性之理,以颇为“自然”的方式出现,使得我们忽视了其存在。而这,恰恰是能够跟同样不受人的主观控制的“天命”互为相通,形成一种肌理性联系。 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在谈到唐代向宋代有关天的观念变化时,认为是从“天谴的天向天理的天的变化”,也就是“主宰者的天向理法的天的变化”。唐以前的人们习惯认为,作为主宰者的天似乎有着人格意志,可以借助自然灾害,对君王犯下的错事做出谴责,以提醒君王纠正过错,所谓“天谴事应”。此类观念到宋代已经受到了不少学者的挑战。欧阳修和宋祁主持编撰的《新唐书》,就讨论了“天谴事应”的问题,并对此有所质疑。在“五行志”中,认为后世之人是在“曲说而妄意天”,所以他们编写的体例就“著其灾异,而削其事应。”而《五代史伶官传序》中提出不受人意控制的自然之理,正是从“天命”向“天理”过渡的桥梁。当天理内在于人事中(这被沟口雄三称为“欧阳修的天地人之理”)得到理解,成为一种规律时,认识到这种规律、这种天理的存在其实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不过,当人们总是通过自己的言行来反复证明这个规律的存在,不断重蹈覆辙时,才是一件使人不胜感叹的事,也难怪欧阳修会在他的史论中,常常劈头就感叹一声:“呜呼!”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光启语文研究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