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求新”“求先”“求变” 取得丰富成果******
光明网讯(记者 李飞)11月11日,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新闻发布会在浙江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纲表示,本次大会,坚持体制机制求新、议题设置求先、活动策划求变,在丰富内容特色、提升参会体验、放大溢出效应等方面全方位释放增量,取得了丰富的成果。
一是闪耀了数字文明的思想光芒。在本次峰会和各类论坛上,许多新理念新模式在交流交融交锋中孕育而生,不断赋予互联网发展以新的生机和活力。比如,本届浙江分论坛以“工业互联网的创新与突破”为导向,以“数字化赋能产业链重构”为核心议题,邀请了国内外工业互联网领域知名专家、企业家等600余人齐聚一堂、开展交流、碰撞思想,为全球制造业未来发展路径贡献了新思想、新观点、新路径。
二是诠释了数字时代的浙江精彩。本次峰会创新设立三项“永久举办地”特色活动,集中展示浙江运用互联网创造共同富裕新图景的生动实践,生动展现浙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靓丽成果。数字经济产业合作大会,搭建项目、资本、园区三方互动交流合作平台,36个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补链强链延链的重点项目完成现场签约,投资金额共计746亿元。
三是呈现了数字变革的硬核成果。本次峰会成功举办了“互联网之光”博览会,吸引了40个国家和地区的415家中外企业参展,组织开展了74场新产品新技术发布活动,之江实验室智能计算数字反应堆、卡巴斯基反无人机入侵系统等“黑科技”悉数亮相。首次开设“互联网之光云展厅”,利用3D、虚拟现实技术,打造沉浸式、365天不落幕“线上云展”,在线参观超过50万余次。“直通乌镇”全球互联网大赛吸引了来自海内外24个国家的1110个项目参赛。
四是提振了数字经济的产业动能。本次峰会专题发布10个历年签约优秀合作项目,其中桐乡“乌镇之光”超算中心、绍兴集成电路先进封装生产线、金华龙芯智慧产业园等已成为数字经济的标杆,产生了很好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升级打造的人才相亲会品牌,以云聘会、产业人才发展大会等形式,为1074家单位发布3.8万余个岗位需求,共吸引了25万名各类人才前来应聘,进一步拓宽了数字经济人才供需对接的“桥梁”。
五是升级了数字智能的参会体验。本次峰会坚持高质量办好峰会的理念,推动服务智慧化、体验智慧化全面升级,开发了“乌镇峰会一站通”小程序,迭代升级“浙里安保智控·乌镇”数字安保应用,一站式服务、无感化验证通行、智能预警等数智体验在乌镇随处可见。
“置身新时代新征程新起点,浙江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宽阔的视野、更加务实的精神,紧扣互联网变革发展的脉动,奋力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与各方一道共创美好数字未来。” 王纲表示。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