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的二十大站在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作出新的部署。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以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中国之治”的基石。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治理取得的重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重大成就,续写了社会长期稳定奇迹。2021年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达98.6%。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一)社会治理体制日益健全。党中央加强对社会治理的领导,设立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推动建立健全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制、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体制不断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二)维护政治安全取得战略成果。有效应对外部打压遏制,坚决维护了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实现了香港局势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防范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坚定维护了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防范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实现了反恐怖斗争形势根本好转。
(三)扫黑除恶夺取全面胜利。2018年至2020年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国打掉涉黑组织3644个、涉恶犯罪集团11675个,打掉的涉黑组织是前10年总和的1.28倍,黑恶犯罪得到根本遏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基层基础全面夯实,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四)社会治安状况不断改善。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违法犯罪,全国刑事立案总量、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和查处治安案件数量保持连年下降,我国成为刑事犯罪率最低、命案发案率最低、枪爆犯罪案件最少的国家之一。
(五)社会矛盾总量稳中有降。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信访制度,扎实开展化解信访积案等专项工作,大量矛盾得到防范化解,大量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前,大批“骨头案”“钉子案”得到有效解决,全国信访总量呈现下降态势。
(六)服务人民群众取得显著成效。积极投入疫情防控,运用大数据、网格化手段筑牢疫情防控网。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多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服务。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七)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深入推进。按照“同步起跑、自愿试点、分批推进、接续达标”的思路部署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制定《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分类指导试点地区探索创新,推动社会治理在市域整体统筹、工作举措在市域精准落地、重大风险在市域有效化解,社会治理整体效能充分显现。
(八)基层基础建设更加扎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国乡镇(街道)已基本配齐政法委员,建成各级综治中心58.3万余个,共有网格员450万名,基本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加强基础工作建设,落实重点领域、行业、物品等全要素精准监管措施。加强基本能力建设,社会治理专业队伍依法办事、打击防范、群众工作、舆论引导等能力不断提升。
社会治理的总体要求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再创“中国之治”新辉煌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紧紧围绕完成“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等重大节点,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确保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确保政治安全。政治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要有力防范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对敌对势力和有关组织的非法活动和动向,能及时发现、快速处置。要有效清除境内影响政治安全的土壤,推动“去极端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保持境内严重暴恐活动“零发生”。
(二)确保社会安定。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要解决涉稳“存量”问题,人民群众初信初访基本办结,涉众等重大突出矛盾风险有效化解。控制涉稳“增量”问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三调联动”体系有效运转,诉讼案件基本案结事了,群体性事件持续下降。防控涉稳“变量”问题,有效防止社会风险演变为政治风险、区域风险演变为全局风险、境外风险演变为境内风险。
(三)确保人民安宁。人民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要实现刑事案件持续下降,八类严重暴力案件逐年下降,新型网络犯罪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巩固扫黑除恶成效,实现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基本铲除。要实现公共安全事故逐年下降,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逐年下降。
社会治理的重点任务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最重要的就是防控化解各类矛盾风险,确保矛盾风险不外溢不扩散、不升级不变异。我们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风险洞察、防控、化解、治本、转化能力,重点防控化解好五类风险。
(一)防控化解政治安全风险。加强维护政治安全力量、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政治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坚持严打暴恐常态化,深化“去极端化”工作,严防发生暴恐袭击事件。
(二)防控化解社会治安风险。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犯罪活动规律特点,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
(三)防控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每月下基层大接访。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认真解决信访积案和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完善基层治理平台,发挥好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化解矛盾的作用,排查化解重点领域矛盾纠纷。
(四)防控化解公共安全风险。从最突出的问题防起,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从最基础的环节做起,推动城乡公共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一体化。从最明显的短板补起,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从最关键的责任抓起,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五)防控化解网络安全风险。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网络领域法律制度建设,全面清理网上政治谣言等有害信息,依法打击网络黄赌毒骗、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整治网络黑灰产业。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依法打击侵犯公民隐私、窃取数据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落实“三同步”机制,牢牢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
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蕴含着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的新要求,主要体现为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
(一)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把握政治方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发挥政治优势,加强党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领导,发挥省市县乡村五级党组织作用,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体系。凝聚政治力量,发挥党员干部先锋队作用、人民群众主力军作用、社会各界助推者作用,引导全社会自觉投身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净化政治生态,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以优良政治生态引领社会生态。
(二)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坚持依法决策,严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保障公众参与,不断提高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注重科学立法,找准立法切口,严守立法“红线”,制定接地气、有特色、真管用的法律法规。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和执法司法责任体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三)发挥德治教化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精髓,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让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在较高道德水平之上。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各类规则,建立健全一体可信可控的社会信用链系统,专项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败德问题。深化文明创建活动,形成凡人善举层出不穷、向上向善蔚然成风的良好局面。
(四)发挥自治强基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构建党领导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充满活力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广泛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等活动,有效通达社情民意、平衡各方利益、化解矛盾纠纷。
(五)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推进信息互联互通,构建以数据为核心、业务为牵引、决策为目标的信息数据资源池,为风险精准“画像”,确保见事早、看得准、下手先。深化“雪亮工程”建设,推进升级改造、联网应用。加强智能化执法办案,提升精准打击犯罪、优质高效执法司法的整体效能。构建完善线上线下一体的智能化公共服务平台,普遍实现“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审批”。
社会治理的层级责任定位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要明确从中央到省、市、县、乡各级党委和政府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各层级重要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特别突出强调中央、市域、基层的特殊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抓手,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行稳致远。
(一)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社会治理现代化顶层设计。党中央对社会治理实施集中统一领导,决定社会治理的大政方针、重大举措、重大事项。党中央加强战略设计和整体谋划,制定实施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组织领导平安中国建设工作,健全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工作机制,研究平安中国建设的重大思路政策,协调解决重大事项问题。
(二)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把重大矛盾隐患防范化解在市域。市域是社会治理宏观和微观的转承点,治理半径较优,资源统筹余地较大,法治手段较多,要成为撬动国家治理的战略支点、重大风险的终结地、治理方式现代化的集成体。要在充分运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依托现有市域社会治理机制平台,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权责明晰、高效联动、上下贯通的市域风险防控链条,不断提升共防风险、共筑平安的能力水平。
(三)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把小矛盾小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新时代“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牢牢抓住基层基础这一本源,最大程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投,完善网络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完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统筹综治中心、社区网格、人民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工作机制,实现平安联创、矛盾联调、问题联治。
社会治理的体制保障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必须强化体制保障。我们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增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向心力和执行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一)健全党委领导体制。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请示、报告、决策、执行制度,做强组织指挥体系,完善统筹实施等机制。履行好党委政法委牵头协调、组织推动、督办落实职责,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共建共享的工作新格局。
(二)健全政府负责体制。突出防控化解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公共安全、网络安全五类风险隐患,将该负责的事务管好管到位。突出行业领域乱象常态化整治,坚持“打防管控建”并举,推动行业领域健康发展。突出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丰富和创新公共服务供给。
(三)健全群团组织助推体制。建立群团助推责任机制,把适合群团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法定程序转由群团组织行使。探索群团助推组织形式,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圆心、群团组织为纽带、社会组织为依托的工作体系。找准群团助推着力点,聚焦群众所急、党政所需、群团所能领域,创新活动载体,确保取得实效。
(四)健全社会组织协同体制。健全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重点扶持发展治保维稳类、专业调处类、公益慈善类、居民互助类等社会组织。扩大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坚持党建引领,确保社会组织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开展业务活动。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强化自律诚信和守法意识,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和社会公信力。
(五)构建人民群众参与体制。畅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健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引导机制,落实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弘扬见义勇为、见义众为。创新完善群众工作机制,推动听民声察民情常态化,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实惠,使社会治理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陈一新)
陆游子女及“示儿”诗考******
作者:汤江浩(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陆游为南宋中兴四大诗人之一,也被称为“中兴之冠”。国家的灾难和民族的屈辱激发了陆游强烈的爱国之情,使他成为了中国诗史上继屈原、杜甫之后最有影响的爱国诗人。其《示儿》(死去元知万事空)是他的绝笔诗,也是他知名度最高的作品;无限的哀怨与凄凉,凝聚在短短的二十八字中,千百年来拨动着读者的心弦。陆游子女众多,其诗集中“示儿”类作品极为丰富,成就不俗,但因为多种原因,学界往往仅注意了其中的少数作品,故本文试图对其子女及“示儿”诗创作情况略作探考。
陆游子女情况新考
于北山《陆游年谱》、钱仲联《剑南诗稿校注》均引《山阴陆氏族谱》载陆游共有七子:
长子子虡、次子(仲子)子龙、三子子修(子惔)、四子子坦、五子子约、六子子布、七子(幼子)子遹(子聿)。其生平简历如下:
子虡,字伯业,小字彭安。行五。生于绍兴十八年(1148)三月,卒于嘉定十五年(1222),享年75岁。累官至知江州。子龙,字叔夜,小字恩哥。行六。生于绍兴二十年(1150)正月,卒于端平三年(1236)三月,享年87岁。历仕武康尉、吉州司理、东阳令等。子修,原名子惔,小字秀哥。行七。生于绍兴二十一年(1151)十月,卒于绍定元年(1228)六月,享年68岁(汤按:以生卒年推之当为68,族谱作78)。官至知江宁军事。子坦,字文广,小字行哥。行八。生于绍兴二十六年(1156)七月,卒于宝庆丁亥三年(1227)(汤按:族谱作卒于嘉定丁亥,但嘉定实无丁亥,故改为宝庆),享年72岁。历仕荆门、归州佥判、知安丰军等。子约,字文清。行十。生于乾道二年(1166)正月,卒于绍熙元年(1190),享年25岁。官知辰州军。子布,字思远,小字英孙。生于淳熙元年(1174)十一月,卒于淳祐十二年(1252),享年79岁。官至淮南东路提刑。子遹,亦作子聿、子[见下图],字怀祖。小名亦作建。行十五。生于淳熙五年(1178),卒于淳祐十年(1250),享年73岁。
据陆游《入蜀记》卷一载:“七日,……终日大雨不止。招姜医视家人及綯。”“九日,晴而风。……托周尉招医郑端诚,为统、綯诊脉,皆病暑也。”“十三日早,入常州,泊荆溪馆。夜月如昼,与家人步月驿外。綯始小愈。”又卷二载:“二日,见知州右朝奉郎王察。市邑官寺,比数年前颇盛。携统游东园。”又卷四载:“二十六日,与统、纾同游头陀寺。”可知有子统、綯、纾等三人同行,但未见载《山阴陆氏族谱》。
《入蜀记》作于乾道六年(1170)赴蜀途中,陆游时年46岁,携家同行。长子子虡23岁、次子子龙21岁、三子子修20岁、四子子坦15岁、五子子约5岁,六子、七子尚未出生。《入蜀记》中所称“统”,钱仲联认为即子虡之小名,见《剑南诗稿校注》卷一《统分稻晚归二首》解题。又《剑南诗稿校注》卷一《喜小儿辈到行在》:“阿纲学书蚓满幅,阿绘学语莺啭木。”钱仲联考此诗作之时与诸子之年岁,谓阿纲当为三子子修之小名,阿绘当为四子子坦之小名。今据此考之,陆游入蜀途中,五子子约年仅5岁,尚不合适偕同登山览景、访寺读碑,故推测纾当为次子子龙之小名。子约年幼,不妨与家人于客驿外散步赏月,故推测綯或当为子约之小名。
据现存文献,尚可考知陆游当生有多位女儿,至少二女以上。
《剑南诗稿》卷二《十二月一日二首》(其二)有云:“儿书春日牓,女翦上元灯。”此诗乃乾道三年十二月作于山阴,陆游时年43岁,子虡20岁,五子子约2岁。又《剑南诗稿》卷十三《蔬园杂咏五首》(其四):“昏昏雾雨暗衡茅,儿女随宜治酒肴。”此诗乃淳熙八年十月作于山阴,陆游时年57岁,子虡34岁,子遹4岁。又《剑南诗稿》卷十九《屡雪二麦可望喜而作歌》:“大妇下机废晨织,小姑佐庖忘晚妆。”此诗乃淳熙十四年冬作于严州,陆游时年63岁,子虡40岁,子遹10岁。三诗所言“翦灯”女,“治酒肴”女,“佐庖”小姑,当为实写,并非虚笔。
据《渭南文集》卷十三《上虞丞相书》:“某行年四十有八,家世山阴,以贫悴逐禄于夔。其行也,故时交友醵缗钱以遣之。峡中俸薄,某食指以百数,距受代不数月,行李萧然,固不能归。归又无所得食,一日禄不继,则无策矣。儿年三十,女二十,婚嫁尚未敢言也。”此书作于乾道八年,陆游48岁,长子子虡25岁。书言“儿年三十,女二十”乃为约数,然据此可知陆游长女较长子约小十岁左右,当生于绍兴二十七年前后,其生平不详。
此外可考,陆游尝有一幼女早夭。《渭南文集》卷三十三《山阴陆氏女女墓铭》,乃陆游为幼女所作墓铭。此女初名闰娘,又更名定娘,“以其在诸儿中最稚,爱怜之,谓之女女而不名。”此女生于淳熙十三年(1186)八月,卒于淳熙十四年(1187)八月。其生年较幼子子遹,尚晚生八岁,时陆游62岁在严州任上。
陆游以“示儿”为题诗作及同类相近作品计量分析
陆游《示儿》(死去元知万事空)最为世人熟悉,其实陆游诗集中共有《示儿》同题诗6首,另5首为:《示儿》(舍东已种百本桑)、《示儿》(斥逐襆被归)、《示儿》(文能换骨余无法)、《示儿》(得道如良贾)、《示儿》(闻义贵能徙)。除此之外,陆游集中诗题标示出“示儿”的诗作及同类相近作品,俯拾即是,让人印象深刻。
今初步统计,《剑南诗稿》中有以“示儿子”“××××示儿子”“××××示子”为题者11首:《示儿子》(父子扶携返故乡)、《示儿子》(禄食无功我自知)、《秋晴每至园中辄抵暮戏示儿子》《复窃祠禄示儿子》《秋夜读书示儿子》《六经示儿子》《雨闷示儿子》《读经示儿子》《园中晚饭示儿子》《甲寅元日予七十矣酒间作短歌示子》《五更读书示子》;以“示儿辈”“××××示儿辈”为题者8首:《示儿辈》《病稍平示儿辈》《秋夜示儿辈》《北斋书志示儿辈》《思归示儿辈》《啜茶示儿辈》《即事示儿辈》《病中示儿辈》;以“示子孙”“示儿孙辈”“示诸孙”“××××示儿孙”“××××示子孙”为题者8首:《示子孙》(累叶为儒业不隳)、《示子孙二首》《示儿孙辈》《示诸孙》《感事示儿孙》《书意示子孙》;以“与儿子”“与儿辈”“小儿辈”“与儿孙”等为题者9首:《夜与儿子出门闲步》《南堂与儿辈夜坐》《与儿子至东村遇父老共语因作小诗》《与儿辈泛舟游西湖一日间晴阴屡易》《与儿辈小集》《喜小儿辈到行在》《睡觉闻儿子读书》《与儿孙小饮》《与儿孙同舟泛湖至西山旁憩酒家遂游任氏茅庵而归》。上述诗题皆泛言示儿孙,具体儿孙对象未明言,共41首。
其分别与诸子的诗作甚多,大略情况如下:与长子子虡者24题25首,与次子子龙者3题4首,与三子子修者1首,与四子子坦者9首,与五子子约者未见,与六子子布者5题7首,与七子(幼子)子遹(子聿)者57题66首。分别与诸孙的诗作:与元礼1首,与元用1首,与元敏3首。(按:为免复计,凡诗题与多人相关者,仅计题中第一人。如《寄子虡兼示子遹》,仅计为与子虡者。)上述与七子三孙的诗作共117首。
据上统计,仅以诗题而言,陆游“示儿”类诗作共158首。除此之外,虽诗题未标明“示儿”,而诗中咏及儿女子孙者亦颇多,据本人粗略统计尚有140首以上。故总体而言陆游以“示儿”为题的诗作及同类相近作品总数在300首以上。为论述方便,本文将其统称为“示儿”诗。
陆游“示儿”诗竟多至300首以上,如果放在《剑南诗稿》中来看,今传85卷本共收诗9144首,“示儿”诗约占3.2%,似乎相对数量并不算很高,但从绝对数量来说,在古今诗人同类作品中,实罕见其匹。
陆游“示儿”诗创作、选编及得失略论
钱锺书《谈艺录》三七“放翁二痴事二官腔”有云:“放翁诗余所喜诵,而有二痴事:好誉儿,好说梦。儿实庸才,梦太得意,已令人生倦矣。”钱锺书此言似颇尖刻犀利,可能会引起部分崇拜陆游的读者反感,同时也可能会引发披览陆诗全集的读者会心一笑。不管是全部泛读或部分细读这300首以上的“示儿”诗,读者肯定都会产生如钱锺书所说的审美疲劳,也可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陆游为何写作如此多的同类诗作?又为何全都保留于诗集而不作洗伐删削?
我们首先从《剑南诗稿》的版本问题入手考察,尝试回答这些疑问,并对陆游“示儿”诗创作分期略作分析。
《剑南诗稿》的版本主要有85卷本与87卷本两种系统:
85卷本最早由陆游长子子虡于嘉定十三年(1220)(陆游卒后十三年)编刻于江州。据子虡序跋所言,该集前20卷所收作品起绍兴十二年(1142)至淳熙十四年(1187),即陆游18岁至63岁间作品,乃陆游知严州时经门人郑师尹收集、陆游手定所刊《剑南诗稿》;该集21卷至60卷,所收为淳熙十五年(1188)至嘉泰三年(1203),即陆游64岁至79岁间诗作,乃陆游当时命子虡所编《剑南诗续稿》40卷,亦曾亲加校定;该集61卷至85卷,所收为嘉泰四年(1204)至嘉定二年(1209),即陆游80岁至85岁去世前的诗作。另有陆游严州编集时所删遗诗7卷,子虡别名为《遗稿》,今已散佚不存。
87卷本相传为陆游幼子子遹知严州时(宝庆二年至绍定二年,1226~1229)所编刻,前20卷所收与85卷本同,后67卷乃子遹所编。子遹所编序跋不传。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二十载“《剑南诗稿》二十卷、《续稿》六十七卷”,即此本。由于该本早不见传本,其与85卷本之异同已难辨明。亦有学者怀疑现传85卷本,或为子虡本与子遹本的综合本。
不论情况如何,子虡、子遹都对陆游淳熙十五年以后诗集的编纂产生了影响。我们从上文对陆游“示儿”诗的统计可以看到,其中与子虡、子遹诗尤多,似亦与他们曾先后编刻乃父诗集有一定的关联。陆游以“示儿”为题的诗作共157首,与子虡者25首,占比为16%,与子遹者66首,占比为42%,二者几占总数的六成。与中间五子者总共20首,占比仅12.7%:与次子子龙者3题4首,占比为2.5%;与三子子修者1首;与四子子坦者9首,占比为5.7%;与五子子约者未见;与六子子布者4题6首,占比为3.8%。而且陆游集中未见单独写给女儿的诗作。这种作品多寡不均的现象,颇不正常,故有学者认为陆游集中未见与五子子约之诗,乃因去世较早的缘故。其实,三子子修卒于绍定元年(1228)六月,乃在陆游去世后近二十年,而陆游集中所存与子修诗仅1首,可谓聊胜于无;五子子约卒于绍熙元年(1190),享年25岁,时陆游66岁奉祠居山阴,若说因子约早逝,陆游来不及为其作诗,这样解释感觉牵强,难以服人。只能说在陆游集编纂过程中,尽量多地保留了写给子虡、子遹的诗作,而对写给其他五子及女儿的诗作有不少删削或漏收。形成这样的结果,当与子虡、子遹曾先后编刻乃父诗集不无关系。
同时,也可能由于陆游对长子与幼子的偏爱,当年写给长子、幼子的诗本多于其他子女,造成了诗集所收或多或少、或有或无的差异。以人之常情而言,传统“父亲”往往重视严教长子而亲昵娇宠幼子。陆游或亦不能免俗,故于长子尤寄厚望,以诗为教,谆谆教诲;而幼子于膝前承欢最久,聪明伶俐,得以排解老年寂寞,又或因其母故,怜爱尤胜诸子。
其《示子虡》诗云:“好学承家夙所奇,蠹编残简共娱嬉。一婚倘毕吾无累,三釜虽微汝有期。聿弟元知是难弟,德儿稍长岂常儿。要令舟过三山者,弦诵常闻夜艾时。”(《剑南诗稿》卷四十八)此诗作于嘉泰元年(1201)秋,是年陆游77岁致仕居山阴。子虡54岁,“三釜”句,陆游自注云:“子虡明秋当赴句金。”指子虡次年将赴任金坛丞。六子子布28岁,“一婚”句,陆游自注云:“吾今年为一子自蜀归者聘妇,无复婚嫁之责。”此子即子布,在蜀中长大成人,是年春始从蜀地归山阴。聿弟,即子遹(子聿),24岁;德儿,即子虡之子元用,年方18岁。陆游七子,仕宦均由门荫恩典,而非由科举出身,且出仕亦晚,所任多为州县下僚,学问与诗文皆不甚显于时。对于陆游这样一个书香仕宦之家,祖、父及其本人皆以经学、文学享有盛名,而子弟出息不过如此,难怪被讥“儿实庸才”了。但陆游似乎完全不认为儿孙辈平庸,正如此诗所称誉“好学承家夙所奇”“聿弟元知是难弟,德儿稍长岂常儿”,都夸为奇才,对他们充满了希望,即使出仕做点小官,也为他们高兴,还特别叮嘱54岁的长子继续带领兄弟子侄挑灯夜读,不坠家风。从当代教育理念来看,陆游的家教是具有现代性的,大体是以表扬、鼓励为主。
陆游的军旅诗颇有英雄之气,但其“示儿”诗多表现出慈父慈母情怀。其《统分稻晚归二首》(《剑南诗稿》卷一),乃乾道三年(1167)作于山阴。陆游因“交结台谏,鼓唱是非,力说张浚用兵”的罪名,由隆兴府通判罢归。诗题所称统,即子虡,时年20岁。诗云:“勤劳解堪忍,馀暇更吟哦。岁恶增吾困,家贫赖汝多。”“薄酒不自酌,夕阳须汝归。橘包霜后美,豆荚雨中肥。路远应加饭,天寒莫减衣。”怜子农事劳作艰辛,夸奖之,犒劳之,嘘寒问暖,怜爱之情溢于言表,一片慈母心肠,全无严父威风。
再看陆游写给幼子子遹(子聿)的诗。其《十一月二十二日夜待子聿未归》:“寒炉火半销,坏壁灯欲死。人行篱犬吠,月出林鹊起。吾儿信偶非长路,老子可怜煎百虑。人人父子与我同,立朝勿遣交河戍。”(《剑南诗稿》卷三十六)此诗庆元三年(1197)冬作于山阴,疑似同题二首。陆游时年73岁,子遹(子聿)20岁。前半首书写子遹偶因事入城,夜深未归,诗人灯下枯坐,倚门盼归;后半首书写诗人推己及人的情怀,由子遹偶然逾时未归,老父即心中悬悬,坐卧不宁,联想到如果是儿子们奔赴边塞作战,那天下的父亲又将经受什么样的煎熬,这样诗人一改往日主战的口吻,反而忠告在朝当政者勿轻易发动战争。看来对幼子的怜爱,成了陆游情感世界中最柔软的部分。
其《送十五郎适临安》诗云:“求禄亦常事,出门宁自由。苦留虽惜别,细话却生愁。雨急投村市,钟残过寺楼。只应今夕梦,先汝到江头。”(《剑南诗稿》卷六十二)此诗开禧元年(1205)夏作于山阴。十五郎,即子遹。陆游82岁,子遹28岁。是年秋子遹以父致仕恩荫补官,将往临安赴铨试,陆游作此为小儿送行。首联作家常语,安慰儿子亦是安慰自己,表现出亦喜亦悲、进退两难的矛盾心态。颔联,“苦留”终一别,“细话”难解愁,“苦留”“细话”更生出许多不忍离别的痛苦。颈联,画出行旅景况,或兼设想别后景况。尾联,发愿与儿梦魂相随,似欲效倩女离魂,颇堪发噱;但若能体谅老父风烛之年舐犊之爱,为人子者亦当复泪下。
元刘埙《隐居通议》卷二十一谓陆游:“晚年高卧笠泽,学士大夫争慕之。会韩侂胄颛政,方修南园,欲得务观为之记,峻擢史职,趣召赴阙。务观耻于附韩,初不欲出,一日有妾抱其子来前曰:‘独不为此小官人地耶?’务观为之动,竟为侂胄作记,由是失节,清议非之。”所载陆游因幼子而失节事,或取自传闻而局部夸张失实。陆游因权臣韩侂胄推重,于嘉泰二年(1202),为朝廷破例起用任史官,次年史成,即以太中大夫充宝谟阁待制致仕。此间与权臣韩侂胄有所交往,常为人诟病。其实,嘉泰元年,幼子子遹已24岁,并非能为妾所抱来的“小官人”。除子遹之外,陆游并没有其他尚在怀抱的“幼子”。子遹生于淳熙五年(1178),是年陆游54岁,春奉召离蜀。其生母或为陆游在蜀所娶妾杨氏,即为传闻中抱子前来求情之妾的原型。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八有云:“及韩氏用事,游既挂冠久矣,有幼子泽不逮,为侂胄作《南园记》,起为大蓬。”此当为言陆游因幼子而失节的较原始的版本。所谓“幼子泽不逮”,即谓幼子子遹虽已成年,但无恩荫获得一官半职。而上引《送十五郎适临安》诗,似乎正说明后来子遹享受到了以父致仕恩荫补官的恩泽。不过,若将陆游晚年破例重出担任史官,解读为陆游因幼子仕途而不惜牺牲一世清名,不是出于对陆游的误解、猜疑,就是有意对陆游进行的诬蔑、羞辱。陆游晚年重出,与辛弃疾颇为相似,皆因受了韩侂胄北伐的蛊惑,并非为了幼子的一官半职而自毁名节。
关于陆游“示儿”诗创作分期,我们可以淳熙十四年(1187)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以今本《剑南诗稿》前20卷考之,自19卷《戊申元日》以后即为淳熙十五年(1188)之作,20卷则收淳熙十五、十六两年的部分作品,实与子虡原序跋所称淳熙十四年(1187)以前之作编为20卷有异,可证今所传85卷本已非子虡原本。而以19卷《戊申元日》以前考之,共收与子虡诗3首,与子遹诗5首。当时诸子皆未出仕,五子子约亦健在,但未见收录单独与他们的诗作。而子遹不过10岁,对其偏爱较为明显。不过,在淳熙十四年前的2535首诗作中,陆游的爱子之情尚未泛滥,即便作较宽泛的统计,其中的“示儿”诗大约有35首左右,数量并不算多,而精彩之作不少。
从绍熙二年以后陆游每年的诗作多在200首以上,尤其是最后的十年每年的创作数量多在400首以上,尤其是嘉定元年达到599首。陆游大量的“示儿”诗正是创作于这一时期,数量丰富,精粗并存。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一,与陆游晚年诗学思想变化有关。他晚年主张“诗到无人爱处工”“并从前求工见好之意亦尽消除”,部分作品“明白如话,然浅中有深,平中有奇,故足令人咀味”,但亦有部分作品乃率尔而作,诗意淡薄。其二,陆游越到晚年愈感精神孤独,其舐犊之情随年寿愈高而愈强烈,故多数“示儿”诗情感真挚,表现的父爱极为浓烈,但又因子孙众多,生活圈子又较狭小、固定,诗题既严重重复,诗意亦因年高而才情减退,容易自我重复,难以自我超越。其三,其晚年创作作品太多,而子虡、子遹编集时,或不忍大加删削,故与子虡、子遹有关作品,保留尤多。
陆游《跋詹仲信所藏诗稿》尝云:“予平生作诗至多,有初自以为可,他日取视,义味殊短,亦有初不满意,熟观乃稍有可喜处,要是去古人远尔。”(《渭南文集》卷三十一)可知诗作之得失品鉴之不易,作者自评其作,亦前后颇有变化出入,何况其后人学养、识见、才情远不及乃父,岂敢恣意取裁,能深获作者之心。总体而言,陆游“示儿”诗数量丰富,富有情味,不乏名篇佳句,其艺术表现特色正如钱基博所称:“因事见道,称心而出,振笔以书;而不以饾饤成语,融裁古人为功。”我们不必因其部分作品粗率或存诗句、诗意重复现象,而否定其艺术总体成就。其中蕴涵丰富的“诗教”资源,对当代传承古典诗教,亦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28日 13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